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報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記憶體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提出,要認真落實法定職責,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去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於201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和國務院關於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通過了關於批准2012年中央決算裝潢的決議。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致函國務院辦公廳,請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研究處理常委會審議意見。審計署認真研究了審議意見,制定了落實措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指出,要加強對中央預算執行和部門決算的審計,進一步發揮審當鋪計監督作用。
  審計署在報告中提出,為落實上述要求,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審計機關將圍繞黨和政府工作中心,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加大審計力度,對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管理使用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全面審計,當好國家利益的“捍衛者”、公共資金的“守護者”、反腐的“利劍”、權力運行的“緊箍咒”和深化改革的“催化劑”。在審計中,圍繞“反腐、改革、發展”的目標要求,抓住以下重點:通過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的揭露和查處力度,促進反腐倡廉建設;通過審計揭示體制機制性障礙和制度性缺陷,促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通過審計反映隨身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風險隱患和突出矛盾,促進科學發展。
  促microSD進規範全口徑預算管理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深化對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的審計,促進規範全口徑預算管理、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指出,要進一步研究全口徑預算決算管理的口徑和範圍,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政府預算體系,改進和細化預決算編製,理順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審計署表示,在今後的財政審計中,將更加關註財政預算管理的完整性和規範性,積極推動規範全口徑預算管理。審計中,在摸清財政預算管理總體情況的基礎上,一是關註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功能定位和範圍,促進各類預算有機銜接,更好地反映財政收支總體情況;二是關註政府性基金預算編製的完整性、基金征收的科學性和資金使用的合規性,促進細化基金預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三是繼續關註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覆蓋面和使用情況,推動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向民生領域支出的調劑力度;四是探索逐步開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審計,促進提高社保基金預算編製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促進細化和規範決算編製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關註決算草案的編製情況,促進細化和規範決算編製。
  審計署在報告中表示,審計中,在監督檢查決算草案完整性的同時,一是關註決算草案編製的規範性,推動有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編製決算;二是關註細化決算草案編製,促進分科目、分級次列報預算變更情況,對一些預算數與決算數相差較大的項目作出更加詳細的說明;三是推動試編滾動預算和政府資產負債表,加快政府會計制度改革。
  提高中央部門審計覆蓋面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科學安排審計力量,逐步提高對中央部門和專項資金的審計覆蓋面。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指出,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把節支增效作為緩解當前財政收支壓力的主要抓手,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著力壓縮“三公”等行政支出,減少政府經營性投資,下大力氣提高民生等領域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夠理想,中央本級財政資金閑置較多,要加快建立財政績效管理制度。
  為落實上述要求,審計署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和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統籌安排審計任務,對重點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每年進行審計,對重點民生等專項資金、重大投資項目、重要礦產資源等每5年至少審計1次,力求在審計範圍內對中央財政預算執行的真實、完整和合法情況發表總體意見,更好地發揮審計作用。
  將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關註財政資金結轉結餘和閑置情況,加大績效審計力度,推進加快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在部門預算執行和重點專項資金審計中,審計署表示,將進一步深化績效審計,促進用好財政資金。一是重點監督檢查財政資金結轉結餘和大量閑置問題,全面摸清各部門結轉結餘資金的總體規模、具體構成和增減變化趨勢,揭示和反映因預算編製不科學、論證不充分、執行不到位等,造成預算資金大量閑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得不到及時發揮等突出問題,提出加強結轉結餘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二是加強對“三農”等重點民生資金績效情況的審計,關註相關政策的有效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建立了必要的績效問責制度等,促進盤活存量,及時發揮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推動健全完善行政問責制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跟蹤和監督,推動健全完善行政問責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指出,審計工作報告中的許多問題“似曾相識”,特別是執行預算不到位和虛列支出、以撥代支等現象,不僅違反了財經制度規定,更損害了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審計中反映的問題,請國務院責成有關方面認真整改、嚴格問責,併在今年年底前將整改和處理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審計署近年逐步建立健全了審計整改跟蹤檢查機制,認真開展審計回訪和整改跟蹤工作,並於每年年底前將整改和處理情況報國務院,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整改情況的公開力度也不斷加大,每個審計項目的整改情況都在單項審計結果公告中逐一列示,並且每年單獨發佈整改結果公告,公告內容與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一一對應。
  為人大預算監督提供參考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審計署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進一步改進審計工作報告,更好地為人大預算監督提供參考。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指出,審計工作報告有關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等人大審查的重點內容比重偏低,建議改進報告方式,強化與人大審查批准的預決算的銜接,對一些具體違規違紀行為放到附件中反映。
  2010年以來,經國務院批准,審計署對審計工作報告制度進行了改進和完善:在報告體繫上,建立起以審計工作報告為核心、單項審計結果公告為附件的審計工作報告體系;在報告結構上,適當壓縮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的篇幅,進一步突出中央財政管理、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等審計的有關情況;在報告內容上,著重反映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宏觀性、全局性和整體性問題,著重反映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著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議。審計署表示,今後,將研究改進審計工作報告的方式,強化審計工作報告與人大審查批准的預決算的銜接,更好地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中央決算提供參考。
  (原標題:落實法定職責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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